标题:关于调整保亭县红毛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索 引 号:75439382-4/2023-00307 分 类:农业、林业、水利、气象 发文机关:保亭县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2023年08月01日 发文字号:保府办〔2023〕8号 发布日期:2023年08月03日 发布机构: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调整保亭县红毛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七仙岭农场、新星农场,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因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为做好我县红毛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县政府决定调整保亭县红毛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主要职责和工作机构,调整后成员名单及职责如下:
一、领导小组及主要职责
(一)领导小组组成人员
组 长:程文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周勇志(县市场监管局局长)
陈 凯(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成 员:林 良(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
尹 锐(县财政局副局长)
詹志亮(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
黄 伟(县委史志馆馆长)
徐婷婷(县资规局副局长)
陈宝星(县发改委副主任)
郑晓燕(县旅文局副局长)
陈灿强(县科工信局副局长)
杜士海(县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二)主要职责。红毛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保亭县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局长周勇志同志兼任,办公室负责牵头撰写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材料。其他成员单位负责提供办公室所需的数据、统计、报表等相关材料。
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和职务变动不再担任成员的,由继任者接替,不再另行发文。
二、工作规则
领导小组根据工作需要召开工作会议,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协调解决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就工作进展情况以及推进工作的重点、难点进行工作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于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报工作的重大事项,应及时向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8月1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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